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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交教师养德修为总结和计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7-07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职能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《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实施方案(修订)》(鲁华宇院政字〔2021〕128号)要求,教师每学期初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养德修为计划,每学期末总结个人养德修为计划执行情况;各部门(单位)每学期末总结养德修为工程推进情况,经研究,现组织开展教师养德修为总结和计划制定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提交范围

(一)教师个人养德修为总结和计划

全体专任教师(含实验技术人员和教辅人员)、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。

(二)部门(单位)养德修为总结

各职能部门、各教学单位。

二、提交要求

(一)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养德修为总结

1.教师个人养德修为总结。教师根据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个人养德修为计划,对重点选修的养德修为项目、实践清单的落实情况、取得的成果、典型案例等进行全面总结,填写《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养德修为总结表》(附件1),并按照《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养德修为总结佐证材料》(附件2)样式提供佐证材料。各部门(单位)师德建设工作小组按照《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实施方案(修订)》(鲁华宇院政字〔2021〕128号)要求,审核教师养德修为计划完成情况,给出评价意见,按教师职工编号排序后提交。

2.部门(单位)养德修为总结。各部门(单位)对本学期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好习惯项目选择进行数据统计,对活动组织、宏观效果、教师感悟、典型案例及感人故事等进行总结,形成总结报告。各教学单位提交典型案例或感人故事不低于13项,创新创业学院、各职能部门提交典型案例或感人故事不低于5项。部门(单位)养德修为总结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交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rsc@huayu.edu.cn。

(二)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养德修为计划

教师从“7+M+N”项目中至少选择13项重点养成,品德素养(M)和业务素养(N)选修项目应避免与上一学期已选修项目重复,填写《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养德修为计划表》(附件3),经各部门(单位)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审核通过,按教师职工编号排序后提交。

(三)提交时间和地点

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养德修为工程好习惯项目选择数据统计电子版,请于7月5日前发送至QQ:437027249。数据统计纸质版和其他总结、计划,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于9月4日前交至人事处培训科(行政楼505室)。

联系人:许蒙蒙、宗艺 电话:7023028、8028 (内线)

附件:1.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养德修为总结表

2.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养德修为总结佐证材料

3.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养德修为计划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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