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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李言言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未毕业(未结业)学生拟退学处理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3-3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和《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鲁华宇院政字〔2017〕150号)第四十条,经清查,现有学生李言言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,学业成绩未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(含未结业)的要求,应予退学。

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,经研究决定,拟给予学生李言言退学处理;学生在收到本通知后,可以向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并提交相应的证据,申诉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0日,逾期视为对此处理无异议。

电子信息工程学院

2020年3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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